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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9280/content.html
這份公告實質上是對以往低價逃稅買單出口問題的全面梳理與補充完善,這意味著國家對逃稅買單出口問題的打擊從過去零散的行動上升為法律法規層面,為出口企業劃定了清晰的法律紅線。
公告重點內容如下:
一、納稅人出口應征稅貨物,應當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視同內銷貨物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二、納稅人自營出口或委托出口應征稅貨物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按內銷貨物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統一規定執行。
三、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納稅人,應當在首次發生納稅義務時向稅務部門辦理登記信息確認等涉稅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
四、納稅人出口或委托出口應征稅貨物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海關手續,規范、完整、準確填寫出口報關單。
五、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納稅人,在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注銷前,應當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注銷,并憑清稅證明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注銷登記,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已共享清稅信息的,納稅人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文書。
六、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納稅人、報關企業、報關人員等主體及相關人員,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報關單,不得虛構出口業務、虛報貨值、少報貨值等。
七、企業出口貨物,應當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該公告已于3月25日正式施行。
官方詳細解讀請見這里: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39278/content.html
何為“買單出口”?簡單來說,就是供應商今天找老王發貨、明天找老李發貨,讓別人搞定報關,自己只出貨物。
一般哪些企業會選擇“買單出口”呢?
1、出口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這種情況應該是最多的。
2、出口企業流程不規范,經營者風險意識淡薄,僅僅因為出口商品貨值小或者退稅低甚至無,為圖方便買單出口。
3、企業在采購原材料時以較低價格購進,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辦理出口退稅。
4、企業存在騙稅、逃稅、逃匯的違法意圖。
這種操作方式看似簡單便利,但極易導致騙稅、逃稅和非法買賣外匯、逃匯、逃證、逃費等違法案件的發生,進而嚴重影響國家出口業務的健康發展。從另一層面來看,這種行為使得低價出口商與國外客戶從中獲利,而國家稅收則遭受損失。
通過打擊買單出口,國家旨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導企業規范經營,減少因政策模糊導致的涉稅風險。
外貿人請務必注意政策變化,確保合規經營!
來源:焦點視界